2010年3月26-27日,中国体改研究会在北京召开“中国宏观经济与改革走势”座谈会,重点讨论当前经济形势及其对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的迫切要求,特别是中长期改革的基本思路与重点,来自全国各地的2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现将与会者的发言综述如下:
一、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在于深化改革
1.转变发展方式是国内经济结构演变的内在要求。与会专家认为,在国际金融危机和外部市场需求萎缩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更加的紧迫性。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一紧迫性并非仅仅是由于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我们更需要研究国内需求结构战略性升级和变化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由生存型阶段进入发展型新阶段,国内需求结构中私人产品短缺问题总体解决了,公共产品短缺问题日益突出,这些变化对发展方式转变已经提出了现实要求。如果仅仅从或者主要从外部的冲击、外部的挑战来看发展方式转变,恐怕很难看到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基础性的东西,甚至由于寄希望于外部市场的恢复而延误可能的机遇。因此,有的专家提出,转变发展方式需要“三个终结”,即:投资主导的增长方式要终结;出口导向的增长方式要终结;以GDP为目标的增长方式要终结。我们要从投资、出口主导的增长方式向消费主导的发展方式转变,从投资生产大国转变为消费大国。尽管社会上对这个问题还存在很多分歧,但非常值得深入研究和讨论。
有专家指出,在“九五”计划时,我国就提出“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党的十七大把“改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口号变为“转变发展方式”,到现在十几年过去了还没有实现这个转变,根本的问题在于体制机制问题没解决。
2.当前制约发展方式转变的突出体制性矛盾与障碍。有专家提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政府转型直接联系在一起,政府不转型,经济发展方式很难转变。而政府改革尤其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已经提了多年,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目前以政府为主导的追求GDP为特征的增长方式仍然非常明显,例如,有些地方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仍然提出主要用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转变发展方式到了一些地方变成大上高科技、资本密集型项目,追求的还是GDP。
还有专家认为,在收入分配结构中, 储蓄与消费的比例关系不合理,2008年我国居民消费只有35%,企业和政府的收入所占比重过高,造成了整体储蓄率过高。企业过高的储蓄率是造成投资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之一。有专家分析,我国企业储蓄率高有经济发展阶段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财税体制不合理造成的,第一,资源性企业不交资源租,这部分收益都成了企业利润,企业储蓄也就特别高。世界各国一般资源的收益都归国家财政,而我们资源的收益都成了占有资源的企业的利润。第二,在我国垄断性国企上交给国家的利润最高只有10%。而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国有企业要将利润转给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再分配,或用于公共支出,或用于返还企业。这两个制度上的不合理,导致我们的储蓄率比一般情况下至少高10%。
有专家进一步提出,现在到了改“国富优先”为“民富优先”的时候了。我国已进入以扩大国内需求为基础的发展新阶段,继续坚持国富优先,不仅会造成社会总需求的减少,也会进一步扩大贫富差距。只有民富优先才有可能提高老百姓消费能力,扩大社会总需求,缩小贫富差距,由此奠定以消费为主导的可持续增长的基础,并解决公平发展问题。
3.推进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的“第二次改革”。有的专家认为,之所以提出“第二次改革”,一是我们原来预定的若干改革目标还没有实现,有些具体改革在实践中存在扭曲,甚至有“复归”旧体制的情况;二是现在改革遇到了比较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问题;三是强调“第二次改革”具有阶段性的鲜明特点,比如说现在公平的问题突出了,由此引起经济和社会的矛盾融合在一起,社会因素突出了。基于此,提出“第二次改革”,可能更容易达成各方面的改革共识,凝聚改革动力。
“第二次改革”的基本思路可概括为“三条主线”、“五个趋势”。“三条主线”:一是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的经济体制改革;二是以初步满足公共需求变化为主线的社会改革;三是以政府转型为主线的行政体制改革,这里当然也包含某些政治体制改革的因素。“五个趋势”:一是“十二五”要初步形成消费主导趋势下的转型和改革;二是要初步形成城市化形势下的转型和改革;三是形成公共产品短缺趋势下的转型和改革;四是形成低碳经济趋势下的转型和改革;五是形成政府转型趋势下的改革。
4.需要一些“硬”指标作为改革之“锚”。有专家提出,在“十二五”时期,要实质性推进发展方式转变,需要有一些硬约束。比如消费率、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公共服务、碳经济等都要有硬性指标,而且需要作出一些制度安排。消费率的问题和收入分配制度的安排联系在一起,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安排联系在一起,低碳经济除了硬性指标的问题还有类似环境产权等基础制度的安排问题,政府职能转变更重要的在于相关财政税收体制和干部选拔机制等安排问题。
也有专家建议,应当把利用外资促进国民经济高速增长调整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上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在于创新驱动、内生增长和低碳发展三个方面。事实上,许多跨国公司已经通过建立研发中心带动中国当地企业科技和管理创新,他们在华企业不仅自身生产制造绿色产品,而且带动当地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只要我们引导得当,跨国公司可以在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需要澄清的几个理论问题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我们每一次重大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以思想解放为先导。要深化改革就要继续解放思想,这一点很关键。与会者提出了以下几个需要澄清的理论问题。
1.关于国有经济的定位问题。有专家认为,现在国有经济的定位不是很明确,虽然在中央文件当中有一句话,把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到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和行业当中去,但是现在有一些人还是认为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的,非国有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的,国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如果这样认为,国有经济当然不能退,只能进。但是,国内外的事实说明,不是国有经济比重越高越好。苏联垮台的时候,强大的国有经济没有支持苏共继续执政。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比重比较高,达到30-35%,没有人说它们是社会主义。我国浙江国有经济比重低,但是经济发展很快,人们的富裕程度很高,社会很稳定。因此,不能简单地把国有化和社会主义等同起来。有的专家提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是三个“民”:“民心、民生、民意”。民心是核心的问题,“得民心者得天下”,古今中外的事实都说明这个问题。为了得民心,就要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为了得民心,就要保证老百姓的参与权,尊重民意,让人民活的有尊严。还有专家提出,更多的国有资本要集中到公益性领域,国有企业从事的主业要严格限定。
2.正确理解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现在社会上有人认为,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太高,超过了50%,突破了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底线,所以不是社会主义了。针对这一观点,有专家提出要正确理解公有制为主体。第一,我们应该主要从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方面来理解公有制为主体。第二,我们要与时俱进,把公有制为主体改为公有制为主导,国有经济即使占20%、30%,也可以发挥主导作用。
3.坚持市场化改革。对于这次危机引发的有关市场经济与政府作用的讨论,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我们应该继续坚持走市场化的道路,不搞市场经济,企业就没有活力,资源就不可能有效配置。我们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市场机制还不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的还不够。但是,我们要搞的市场经济不是“原教旨主义的市场经济”,要有政府的监管与调控,尤其是在公共服务领域如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4.正确认识利用外资。有专家认为,近年来,一些人在外资企业的问题上,把经济问题意识形态化。例如,他们认为外商“恶意并购”当地企业,影响国家经济安全,要求抵制外资并购。但是,通过对22个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案例进行调查,没有一个真正影响了国家安全,也没有一个在其所在行业形成了垄断。从传统的冷战结束前的视角看,跨国公司是发达国家经济侵略的工具。但是从经济全球化视角看,跨国公司正在转变成全球公司,他们的利益不仅在总部所在国,而且在投资经营所在国的利益越来越重要。吸纳整合全球公司带来的全球资源恰恰是一个国家经济迅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三、收入分配不公是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
与会专家认为,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近年来,由于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在经济方面,导致结构失衡,在社会方面,导致各阶层之间冲突加剧,影响了社会稳定,是当前中国经济和社会面临的最大挑战。现在已经到了切不好“蛋糕”就做不大“蛋糕”的时候了。
1.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有专家认为,当前权力寻租是一个最突出的问题。在正常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收入差距大,无非是资本回报拿得多,劳动回报拿得少,这还有一个合法的理由,就是投入了资本才能得到回报。我们现在面临的大量收入流失,既不是资本的回报,也不是劳动的回报,而是权力的回报。有人利用权力寻租或者获取垄断收入,对社会的危害,要远远大于正常市场条件下收入分配差距带来的危害。这说明我们现在财政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存在相当多问题,迫切需要改革。从党的十三大到十七大,每一次在党的文件里面都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但是在具体措施方面远远滞后,特别是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上滞后,这是造成大量制度漏洞,从而造成收入分配扭曲的一个重要原因。还有专家进一步指出,权力在资本市场上获得的收益甚至高于腐败收入,但是,这部分收入是以合法收入的形式存在,查处起来很难。因此,如何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是下一步改革要解决的问题。
2.权利不平等。人们常说,一次分配靠市场,二次分配靠政府。针对这种说法,有专家认为,这句话从理论上讲没有错,关键在于我们的一次分配没有真正贯彻市场原则,政府用行政手段干预了一次分配,造成了一次分配的不合理。例如,我们是用户籍等行政手段把城乡两个劳动力市场分隔了,使得1亿多农民工工资被压低,如果没有农民工身份的限制,真正按照现代劳动力市场同工同酬,反对就业歧视的原则,农民工工资不会被过分压低。再如,垄断性行业和竞争性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这么大,是由于政府给了垄断性行业特许权,占有资源的企业不收资源税,市场不放开,才造成这种状况。所以,就中国目前的情况来说,政府对一次分配的调整也有重大责任。
3.二次分配效果不明显。有专家指出,欧洲国家的再分配政策,包括税收政策、转移支付政策,对缩小收入差距起的作用非常大,基本上把基尼系数降低10到15个百分点。初次分配的基尼系数如果是0.50,经过再分配以后,它可以降到0.35左右,但是我们的二次分配效果非常有限。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再分配力度,包括在税收政策、转移支付等方面要作大的调整。还有专家进一步指出,我们的二次分配不仅作用有限,而且在很多方面还是逆向转移的,比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存在逆向转移,整个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也是逆向转移。
也有专家认为,我国当前收入差距扩大与现在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关。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低,劳动力供大于求,因此资本能把劳动力价格压低,工资的增长慢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劳动生产率增长的成果主要体现在资本的回报上。这是在不充分就业条件下,劳动力市场竞争的结果,也是导致贫富差距拉大的原因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走过这个阶段,达到充分就业,就有了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基础,但是,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对于当前收入差距急剧扩大,导致社会矛盾突出的问题,有专家提出,我们需要有一套新的办法、新的机制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均衡的问题,这个利益均衡不是平均主义,但是得解决利益大体均衡的问题,而这个利益均衡应当通过一种公平的社会博弈实现,社会要为公平的利益博弈创造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