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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常委张思平演讲

时间:2021-07-24 01:12

张思平:我想利用此机会把深圳市这一、二年关于分配制度改革一些想法给各位领导、各位专家一个简要的汇报,我想听听各位领导和专家对我们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以作为全国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地方上的参考,分配改革是现在改革中最重要的改革之一,也是全国人民期盼已久的一项重要改革,对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基本的思路等等,我认为目前已经基本上形成共识了,现在的问题就是怎样下决心打破现在的利益格局,冲破既得利益集团障碍,能够全力推动这一项改革。分配制度改革首先是中央顶层设计,因为分配制度改革涉及到的重大问题是地方没有发言权利,比如说调整税收地方没有权利,比如说打破垄断企业的改革,分配格局地方没有权利等等,就是地方在分配制度价格上面权利是有限的,空间是有限的,所以我们现在非常期盼着全国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出台。出台以后,我相信对全国的分配制度改革有很大的促进。但是,我们国家这么大,全国的分配制度改革出来以后,仍然要地方来主动的创造性根据地方的情况推进分配制改革。如果没有地方的积极性,分配制度改革也很难推进。目前来看,地方分配制度改革没有多大的积极性。地方的情况也不一样,有发达地区、有落后的地区,有城市和城镇,所以分配制度改革也不完全一样。我认为分配制度改革也需要上下联动,在全国宏观指导下,地方也应该发挥着制度改革当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圳作为一个经济特区,各项改革应当为全国提供一些探索,本着这样一个思想,从去年开始我们深圳市把分配制度改革列入我们的改革计划进行研究、设计。当然全国分配制改革方案没有出来,我们也没有全部的指导,这也是根据深圳的情况做一些研究探索,由于在等全国的改革方案,我们也没有经过正式的讨论,我只是想在这里给大家做一个简要介绍,供大家给我们各位提意见和建议。

 

    由于时间关系,我也不可能全面来介绍,只是简要给大家做汇报。

 

    深圳市分配制度改革条件相对比较成熟,因为深圳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发展比较快,我们现在深圳市人均GDP达到1.7万美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我们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万元,全国最高。深圳人民得到改革开放贡献的成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深圳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全国一样,也是差距过大等问题。由于深圳存在的问题在某些方面比全国还要严重一些或者是还要突出一些,因为深圳产业结构、劳动力结构、人口结构跟全国不一样,所以深圳初次分配当中,劳动报在GDP的比重比全国还低,全国前年是45%,深圳只有40%,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当中的比重,全国是41.7%,深圳是34.3%,也比全国低。居民收入增长低于经济增长的幅度比全国很多地方还要大一些,比如说“十一五”期间,深圳GDP增长13.8%,居民收入增长只有8.1%,同期其他地方,北京居民收入增长12%,广东增长4.8%。深圳还有很重要的特点,深圳是户籍常住户口比较少,1000万人口当中只有200多万常住人口,因此深圳市非户籍人员,深圳700万劳务工收入分配问题比全国要严重,当然这个原因主要是深圳产业结构、人口结构、户籍结构所带来的,因此深圳分配制度改革与全国相比有特点,也不能够完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来设计深圳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本着这样一个想法,我们深圳市去年以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小组做了探索。具体来讲,我们目标或者原则跟全国讲得也差不多。我们的原则就是要坚持政府调节,市场机制和社会供给相统一,既不能完全靠政府,也不能完全靠市场,也不能完全靠社会体系,三者要配合。比如说我们仍然要坚持发展优先,不能搞平均主义,也不能先有些城市搞杀富济贫,也更不能搞文化大革命这种平均主义,这个我们还是坚持发展优先等等。特别是从深圳实际出发,不仅仅提高工资,而且能够从全社会的角度,从更高的层次来实现我们分配制度改革所达到的目标。

 

    我们也初步设定了一些目标,比如说我们提出“十一五”期间,劳动报酬比重能不能从现在40.4%提高到45%,我们居民收入去年3.2万元是否能够提高到“十二五”末的4.9万元,这是我们设定具体的目标。我们提出户籍制度改革,使非户籍人员享受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措施。我在这里介绍一些有关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想法,供大家参考。

 

    第一,实现充分的就业。习近平同志说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党奋斗的目标,分配制度首先要解决就业,没有就业,光靠救助是不行的,所以深圳分配制度改革就业方面设计了一系列的政策。我们提出在“十一五”期间深圳市增加30万人就业,同时促进17万失业人员再就业,力争保证无零失业家庭,对此我们有一整套政策设计和措施。

 

    第二,比较高幅度地提高劳务工收入分配水平。我们提出2015年劳务工最低工资实现倍增计划。深圳市最低工资前年是1350元,今年提到1500元。十八大提出收入倍增,基层劳工收入不仅应该倍增,而且应该更多地增加,这样才能实现全社会的收入倍增。我们提出来最低工资水平每年增长13-15%,到2015年能够达到2650元;加上加班费、其他补助,应当达到4000元左右。对于这个问题有不同的意见,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感觉到压力很大。我们做了调查研究,跑了十几家的企业,就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深圳除了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来料加工企业以外,绝大多数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等等应当是可以承受2015年以后我们最低工资2650元。这件事要政府来干,政府不下决心,最低工资很难提高,这是第一个层次。

 

    第二个层次是搞工资指导线,发挥市场的作用。我们深圳市每年公布每个岗位的工资指导线,上限和下限,员工可以自行选择企业。我们还大力推进劳务工集体协商制度,深圳劳务工集体协商不是假协商,而是真协商,深圳的工会现在逐步向真工会转变。深圳沃尔玛、盐田港、日资企业,还包括部分企业劳动协商制度基本接近国外模式。通过社会集体协商、通过政府作用,劳务工的工资能够有较大幅度提高。工资的提高会造成一部分产业从深圳转移出去。但是对深圳来讲,产业升级、转型、转移劳动力密集性企业也是现在需要的目标。

 

    第三,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做一些什么事情。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当中一些改革主要是中央决定,如垄断行业改革。地方没有作为是因为地方管不了,所以我们就要靠等中央,但是地方也可以在一些方面有所作为,如市属国有企业目前的工资基本上与市场接轨。我分管了八年的市属国有企业,搞了三项改革,我们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主要想做两条:第一条向基层员工倾斜,基层员工的工资水平比社会水平高一些,我们现在市属国有企业平均年工资水平是7.15万元,社会平均工资是5.6万元, 2003年国有企业就搞了工资封顶,一直封到现在。基层董事长、总经理工资水平整体上十年没有提高了。另外,我们想把国有企业收益的一部分建一个国有资本民生福利专项基金。国有企业应当是实现政治分离、政企分离、推向市场,但是政府作为企业的老板应当有收益的权利,我赞成有收益的权利,不赞成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当然这个比例没有最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