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彭主任说到改革需要问题导入法,我同意这个意见。我说两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是城镇化的方向和模式问题。
目前在我国城镇化理想模式和现实发展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城镇化理想模式是以一个或者几个中心城市为中心,带动周围城镇的网络式、立体式的发展模式。但实际上现在很多地方的城镇化还是一种摊大饼的造城运动。根据我们过去的经验,随着各级新一届政府的建立,各地都要搞自己的业绩,很快将会有一波大的投资冲动产生。这些投资很可能大量地投入到城镇化上。如果城镇化的发展模式和方向都不清楚,发展起来会出现很多问题。
城镇化理想模式和实际操作存在差异性的根源在于两个关键的制度性问题。我们虽然确定了很多区域发展试点,长三角、珠三角,小范围还有很多城市群、都市圈,到现在为止这些大多数停留在口头上,为什么?
第一是GDP考核制度。现在提拔一个干部的主要指标就是他所辖地方经济发展情况、GDP指标。在GDP指标考核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官员肯定会把主要精力放在自身区域的发展上,重点不是周边城市的共同发展。对区域性公共事务往往采取“不作为” 的态度。谁也不愿意为了实现全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主动关闭本地区的污染企业,采取整治环境污染、保护资源的行动,而影响自己的GDP。
第二是层级行政管理体制问题。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是垂直管理的。一个中心城市周围的城市并不一定属于这个城市所管的范围,区域的统一的空间网络式发展没有横向的协调机构,没有很好的总体发展规划。比如北京周围都是河北省和天津市的管理范围,北京考虑北京市的发展,河北省考虑河北省的发展。涿州是北京的南大门,但是北京和涿州没有什么互动。北京地铁到2020年只修到房山的琉璃河,离涿州还有14公里,而且这14公里没有直通的公交,连最简单的交通一体化都达不到,很难说实现“卫星城市”的发展模式。而在国外,城市圈发展都有很好的协调、规划和管理机构,包括协调机构和执行机构。目前垂直式的层级管理体制一定要改变,要更适合区域协调发展,一定要建立区域发展的新体制。我们在给沈阳经济区8个城市做城市发展规划的时候,提出了一个综合发展方案,省里也成立了协调办公室,设在发改委下。但是没有实际权威和执行力。城镇化一定要有全区域的、跨地区行政的、常设的、有权威的机构来管,才能朝着一体化的城市群发展。
第二个问题是社会问题。
健康稳健的社会阶层结构应该是“橄榄型”,富人和穷人少,中等收入阶层大;而中国现在是“金字塔型”,低收入者很庞大,中等收入者不多。一个国家中等收入阶层是社会稳定的中坚,这个阶层的扩大,有利于缩小日益拉大的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紧张关系,平和社会心态,理顺群众情绪,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个阶层还是稳定消费群体和民间投资主体,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中坚。这个阶层更是政治进步、技术创新、文化的创新的中坚。所以中等阶层的壮大是个重大的问题。在党的十六大报告和以后的一些文件中,都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样的政策策略。但是长期以来相关部门有没有很好研究过如何发展中等收入阶层,有没有把中央的策略落实为具体的政策措施?我认为做得很不够。比如收入分配改革,讲的是怎么杀富济贫,限制国有企业的高管工资,提高最低收入线,提倡社会服务均等,这些都没错。但是另一方面,是否考虑过在收入分配的政策导向上,如何促使中等收入阶层逐渐扩大,使越来越多低收入阶层里的人逐渐融入到中等收入阶层,同时使中等收入阶层能够稳定自己的收入,而且有使自己积累的资本有增值的可能。
当然这里又涉及到一个理论问题。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党,工人阶级是它的基础力量。其实这与发展中等收入阶层并不矛盾。首先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等收入阶层中不乏工人阶级,技术工人、高级蓝领都已进入到中等收入阶层。同时我们也承认,中等收入阶层中的主要部分,政府和社会管理者、企业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发展中间阶层会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符合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在这个问题上应该有很好的认同。社会学者经常呼吁壮大中等收入阶层,我们这一届政府应该很好的研究这个问题,制定相关的政策,使得我国在向前发展过程中能优化社会阶层结构,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这两个问题的研究和解决是不是可以引导我们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解决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和结构调整方面的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