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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建设常态现代国家

时间:2021-07-24 01:02

      我主要是围绕改革的目标、动力、时间表来谈谈看法。这次《决定》提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法很新颖,但专家们有多重解读。我的解读是建设一个常态现代国家。我近期也出了一本书《建设常态现代国家》。一个常态的现代国家,它基本上由五大构件组成:比较好的市场经济体制、比较好的政治制度、比较好的法律制度、多元的文化和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如果这个理解是正确的,按照现在的时间表短时间内是难以完成的。比如说,36年来的改革开放,在市场经济方面我们面临一个基本问题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主体到底是什么?我们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障碍,使得这种认识至今没有到位。我们不断在提升民营经济的地位,在这次的《决定》中仍然可以看到民有经济的地位在提升,但是民有经济的地位仍然不到位。
      我是全国工商联参政议政委员会委员,我一直认为,工商联是中国民有企业的娘家。应当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主体鼓与呼。民有经济到底是什么?按我的理解就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主体。国有企业才是承担特殊的社会职能和弥补市场失灵的手段。这个问题,到现在没有完全破解。
      土地问题讨论半天,核心问题是如何尊重农民的土地权利问题,这个问题也仍然没有解决。
      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走到今天,很重要的是摆脱了一些束缚,个体权利得到了释放。但是近年来一些方面的束缚似乎在强化。因此,如何进一步摆脱束缚,建设一个好的市场经济?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很好答案。此次《决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上起“决定性作用”,何谓“决定”性作用,它与“基础性作用”的细微性的差别到底在哪里?这也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到协商民主制度。我觉得协商民主在中国有很大发展空间。五大要素中,重要的是“平等的协商”,谁跟你平等?协商什么东西?去年全国政协专门组织了一个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与实践的课题组,我也参与了,在中国这种协商民主到底有多大的推进?需要解放思想。
      民主政治一个重要内容是是监督公权、保障私权,这需要建立一个好的法治框架。刚才曙光老师说得很好,我认为在当下中国,关键是如何落实“党在法之下”。1982年的宪法,讨论“党在法之下”,当时3000多代表投票没有一张反对票,只有几张弃权票,如果放在32年之后再投票,我估计会有很高的反对票。为什么那时候没有反对票?文革惨痛的经历,很多代表感受其身,认识到党在法之上给这个国家带来的惨痛代价,但今天很多人已将这段历史忘记。如果要落实“党在法治下”,那就不仅是作为一种理念,更重要的是一种制度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个不展开说了。
      再就是如何建立一个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一个现代国家,有三大板块组成,第三部门、企业、政府。第三部门是非政府组织,NGO和NPO。李克强总理说了“两个凡是”,其中一个“凡是”,凡是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现在关键是社会组织不发达,很不完善,交给社会,社会承接不起,下一步需要培育社会组织,而要培育社会组织,同样需要思想解放。
      关于文化多元。现在主流意识形态,主流价值观一统天下,文化相对单一,也影响了文化的多元和交融。文化如何多元,同样有个思想解放问题,包括对中华传统文化,如何传承、更新和改造的问题。
      关于改革的动力和重心。两个三中全会对比,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的方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个时候苦于人们没有饭吃,有着巨大的改革动力。所以从经济体制改革入手非常到位,今天经济体制改革仍然是中心环节,但核心已经改变,就是中国人更关注的是自身权益,这实际是公民意识的觉醒。2012年我去过马来西亚,当时马华工会的负责人谈了一个观点,说你们中国人,今后面临的一个很大问题是,80年代这些新生代农民工,他们与他们的父辈不同,对自身权益的追求比50年代的农民工强烈的多。所以,如果在推进适度民主方面有一些举措,将会极大调动人们参与改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