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公共政策研究部主任余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停车收费领域“国进民退”可以作为一个选项予以考虑,而特许经营也是一个方向。谁收费并不重要,关键是所收取的停车费不是某一公司的收入,停车公司只能是代收,扣除合理的运营费用后应全部作为预算外财政收入,投入到公共用途。
对于朝阳区目前试行占道费收取后全额返还给街道办事处的做法,余晖认为欠妥,并称之为“共谋之下的分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俊海教授则指出,停车位占道费返还给街道办必须设立前提条件,即返还的占道费应纳入街道办财政支出总额中,而非作为额外收益。否则,将变相激发街道办的积极性,在缺乏约束机制的当下,有关政策往往走向岔路。
据朝阳区政府下发的《朝阳区缓解交通拥堵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停车管理的事权、财权从区一级下放至各街道、乡镇。最为重要的是,收取的停车占道费先交由区财政,然后于次月全额返还给街乡。
在业内人士看来,即使没有“占道费返还街道办”政策,受北京市大幅调高停车收费标准影响,停车公司也在四处抢占收费停车路段。新政出台犹如火上浇油,大大激发了街道办的积极性,朝阳区迅速出现圈占道路画线停车的风潮。
据朝阳区某停车公司负责人透露,望京街道办辖区16条街道,在2011年画出4000多个停车位,望京街道办与两家停车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据测算,如果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有关收费标准,两家停车公司每年要交纳2000多万元的停车位占道费。“一个街道办一年就能收2000多万元占道费,太惊人了。”多位学者表示。
在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陶文昭看来,再严厉的罚款也根治不了停车位紧张的问题。“有关方面应该正视这一现实,公共政策怎么能借此设置高额的收费标准?”陶文昭说。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昕指出,北京正在执行的停车收费政策主要问题是,管理机构分散,各负其责,缺乏有效的综合协调;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必要的评价、评估机制;收费资金总额和流向的监管也明显缺位。
朝阳区松榆里山水文园小区车主李先生指出,目前停车收费政策沦为多个利益集团合力共谋车主的武器,在他们的推动下,五环内难见没有被画线停车的道路。“从这些收费停车位的规划、备案开始,利益集团就染指其中。在缓解交通的大旗掩护下,停车收费政策被轻易攫取为获利的尚方宝剑。谁去监督?指望他们自己监督自己吗?”
对于当前存在的问题,张昕表示,可以提供给政府部门的建议是,引入中介机构,对公共政策的执行进行评估,再针对暴露的问题进行完善。
来源:华夏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