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杂志
王红霞 上海社科院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
提起长三角,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江、浙、沪,而根据官方的定义,长三角实际上是指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界定的16个会员城市,即上海、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舟山、台州、南京、镇江、无锡、苏州、常州、南通、泰州、扬州。相对于官方的界定,学界往往把江、浙、沪统称为泛长三角。新世纪以来,随着该地区城市群的崛起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剧,许多16城市外的城市都在积极争取能够进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这其中也包括安徽和江西的部分城市。针对这种状况,有人提出了“3+1”的泛长三角方案(即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有人则认为,泛长三角应该是“3+2”(即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和江西)。在当前区域合作实质性推进不断取得进展的情况下,泛长三角的边界之争也正成为该地区区域合作争论的焦点之一。
泛长三角存在的基础是长三角城市群
长三角地区区域合作的基础实体是长三角地区密集分布的城市,是笼统意义上的长三角城市群。而城市群概念,其内涵都强调以下几点:第一,地域上接近;第二,密集分布;第三,区域内一般存在一个或者多个中心城市,围绕中心城市,城市之间往返频繁,经济、文化、生活联系十分密切。可以说,区域性、集聚性、中心性和联系性是城市群的本质特点。新世纪以来,长三角地区就已经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城市间相互密切联系的城市群。因此,城市群发展、集聚和扩散的本质特征是界定泛长三角的主要依据。
我们认为,确定泛长三角城市群的区域范围,主要应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以地理上的长三角地区为主体。三角洲本是一个自然地理的区域概念。在自然地理上,长三角主要是指近代以来发育的顶端在镇江、扬州附近,向东扇形展开的三角洲区域。但目前大多使用的长三角地区的概念,已主要是一个经济区甚至行政区(如包括江、浙、沪三省市)概念,在地域范围上也明显超出自然地理上的长三角地区。由于相关地区自然地理基础、经济社会联系及发展特征的接近性和相似性,在自然地理意义上的长三角地区基础上适当扩大范围已经成为该地区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大势所趋。
第二,考虑区域内的人口、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联系。泛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合作首先是建立在“合作”基础上的。区域内存在较为密切、频繁的经济联系是开展合作的前提。因此,区域内是否人口交流频繁,是否存在较为密切的经济社会发展联系,应该是进行泛长三角区域范围界定的关键因素。城市之间的相互作用(或联系),可以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及联系强度等表示。按不同层次城市之间的作用或联系又有所不同,界定的关键是我们究竟需要将具有多大联系程度的城市划入泛长三角的区域范围。
第三,保持行政区界和市场化区域、城市化区域的相对完整性。从根本上说,城市经济圈域的形成,是市场化和城市化发展的结果。城市对周边城市及其他地区的影响,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城市经济圈域内各城市之间供需、交易等市场关系联系起来的。而且,一个中心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往往紧邻周边形成一些次级城市及郊区,它们相互作用,联动发展,构成一个内部联系紧密、相对比较完整的城市化地域或城市系统。市场化区域、城市化区域的完整性,要求在划定城市经济圈域时不能只把一些中心城市或市场中心(主要是二、三级城市)划入,也应该把其周边所属的某些“部分”城市同时划入。另外,为了行政执行和管理的方便,一个城市的行政中心或大部分辖区划归某一城市经济圈,那么其整个行政区划辖区也最好同时划入,以保持行政区划的相对完整性。
第四,空间上具有接近性,充分考虑区域合作市场的内在需求及其发展趋势。泛长三角区域,作为在一定区域内密切相关、统为一体的城市群,彼此之间在空间上一定要互相接近,且保持连片分布。同时,区域化过程中应该注意在区域内外形成不同层次和不同水平的横向和纵向分工协作,充分考虑区域合作市场的内在需求及其发展趋势。
四种泛长三角边界方案
基于以上考虑,泛长三角合作区域的范围界定可以有以下四种方案:
1、“两省一市”。即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这是以长三角16城市为基础,考虑到行政区域的完整性,目前公众十分熟悉的长三角范围。也是目前国家长三角区域规划中使用的长三角区域范围。
2、“三省一市”,即3+1。即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从地理位置及其文化属性来讲,安徽,特别是皖南,属于吴文化,与长三角在历史文化和经济交往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人口流动来看,作为中心城市的上海,其三分之一以上的外来流动人口来源于安徽省(根据2003、2005年的人口抽样调查,上海外来流动人口的来源地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安徽、江苏和四川。排名第一的安徽占总量的34。47%)。其次,从经济的联系强度来看,2000年以来安徽与上海、江苏和浙江的联系也明显增强,较大规模企业或者跨国公司其在国内设立的区域机构中一般都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作为华东地区。所以,安徽虽然是中部,但在经济层面上更多的是长三角的经济腹地,接受长三角的产业转移。因此,可以考虑将安徽纳入泛长三角区域合作的范围。
3、“四省一市”,即3+2。即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江西与上海往来有历史渊源。50年代末60年代初,上海一大批企业整体或部分搬迁到江西,有力地支持了江西工业的发展,10年后,上海有接近15万知青到江西农村上山下乡锻炼,占当年上海知青总数的13。5%。2005年的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在上海,来自江西的外来流动人口已经超过了30万。近年来,江西以其资源的比较优势和产业结构的互补性,正在吸引大批上海、江苏、浙江的制造业逐步向江西转移。江西作为长三角地区经济腹地的作用和功能日益突出。
4、“六省一市”,即6+1。即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山东省在内的华东六省一市。从已有的资料来看,华东六省一市中山东与长三角区域的人口、经济联系相对较弱(山东的人口和经济活动非常明显是向北发展),其合作活动也非常少,因此,泛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合作范围可以不考虑山东,即泛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合作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五省一市”为主体。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以来,台湾在长三角的人口交流和投资活动非常频繁,尤其在长三角16城市,集中了大批台资台商,台湾制造业向长三角地区的大量转移为长三角的崛起发挥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从长三角区域市场的内在发展需求来看,台湾与长三角的联系不可忽略。福建作为狭义上长三角与珠三角之间的“波谷地”,虽然其与长三角的联系也相对较弱,但是,考虑到福建与台湾的人脉关系,泛长三角区域合作范围可以考虑福建和台湾的进入,即可以采取6+1的合作方案。
泛长三角:“3+2”还是“6+1”
如果以经济、社会联系、地理位置、历史影响以及区域内省际之间的人口交流、人口管理、经济联系、金融联系、市场建设以及合作交流情况,对上述方案进行分析筛选,可以发现“3+2”的方案比较符合目前该地区区域合作的发展现状,而“6+1”的方案则比较顺应该地区区域合作发展的大趋势。
从人口交流来看,区域内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其人口迁入迁出活动十分密切而频繁,江西作为长江流域内的省份、福建作为沿海省份也与上述三省一市存在较为密切的人口交流。
从人口管理上来看,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计和管理,上海与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等省市存在较为密切的人口流动与交流,是加强区域协作,推进制度创新的重点区域之一。
从经济联系来看,江、浙、沪的经济存在密切联系已经是历史传统。近几年来,安徽积极向江、浙、沪的经济发展靠拢,以上海为中心谋求自身发展,因此,安徽与江、浙、沪的经济联系也明显增强。相比之下,江西、福建和山东与上述地区的经济联系相对较弱。
从金融联系来看,中央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辖管江苏、安徽、江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管辖上海、 浙江、福建三地,区域内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之间的金融联系十分密切。
从共同市场建设来看,江、浙、沪的产权市场、旅游市场、劳动力市场等共同性市场的建设已经有不同程度的进展,华东电力市场则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省一市完全纳入一个电力配置最优化的体系中,一个区域性的电力市场也在建设之中。
从区域内政府组织的合作交流情况来看,长江流域省市之间的交流明显强于非长江流域。
综上分析,可以发现,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省之间不仅具备了一定的区域合作基础,而且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的内在需求,因此,泛长三角区域合作应将以上省市纳入。短期来看,“3+2”是该地区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现实需要;长期来看,如果考虑到泛长三角区域同时也是全球区域经济网络接点,具有内外连接性,特别该地区通过台商的投资将其引入全球经济网络的作用,那么,上述区域的合作与发展中就不能忽略台湾的作用。鉴于此,泛长三角的区域合作范围可以界定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福建和台湾在内的区域,即“6+1”。
走向共同市场
实际上,泛长三角区域之所以需要构建区域合作的框架,根本原因在于泛长三角区域内部市场经济主体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市场一体化是推动泛长三角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泛长三角的发展不仅仅是边界之争的问题,它更深层次地反映了长三角地区区域合作进程中的诸多矛盾:如合作进程比较缓慢、区域内缺少沟通和协调机制、区域内要素流动壁垒层出不穷等等。在该地区目前的区域合作中,由于泛长三角的区域合作跨越几个省份,存在着不同的行政区域归属,在我国现行的绩效考核制度下,地方政府官员常常更多地考虑任期内本区域的经济发展,“地方政绩观”常常容易带来恶性竞争,阻碍区域的一体化进程。因此,采取什么样的合作机制进行合作将是泛长三角区域能否顺利进行合作的前提和保证。以谁为主体来推动泛长三角区域之间的合作进程,是决定泛长三角区域合作能否真正成功的关键所在。
最后,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区域合作的现实基础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了由行政区经济向经济区经济的重大转变,因此,跨行政区的企业投资、要素流动等都要求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和约束。发挥区域分工的作用,打破行政区划的分割,努力实现市场整合,是推进共同市场建设,推动泛长三角区域合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