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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成读者呼吁废除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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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意调查:9成读者呼吁废除户籍制度
 
    “放开户籍是许多人的渴望,然而户籍只是外衣,真正的不平等来源于与户籍相关的利益,如教育、医疗等方面。”网友yinv在经济观察网的《呼吁户籍新政》专题区里留言道。

    新年伊始,经济观察报/网联合新浪网、凤凰网于2010年1月27起共同推出《呼吁户籍新政》专题报道,并在网上发起投票、调查和征文,引起读者广泛的共鸣,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诉说自身的户籍之困和建言户籍改革。

    截止2月25日18时,参与倡议取消户籍制度的投票人数为3253。参与本网“你是否被户口困扰过”调查的人数已达1727,相关留言上千条。

    而参与本网调查的1727人中,92.41%的调查参与者非常赞同彻底消除户籍制度的倡议。其中,亲身经历过“户口”问题的调查参与者占91.36%。

    调查结果显示,64.68%的调查参与者认为,“户口”问题中最严重的不公和影响体现在教育领域。位居第二“严重”的问题是自由迁徒收到限制,占调查人数的10.25%,紧随其后的是就业(10.19%)和医疗问题(8.05%)。

    虽然9成以上的读者支持废除户籍制度,也有人建言户籍改革不能冒进。网友“61.149.114.x”认为,由于目前户籍制度所捆绑的福利太多,若在短时间内完成户籍改革,很有可能带来比较多的负面效应。

    该网友认为,目前的户籍制度不仅仅给城市户籍带来福利,在近几年也给农村户口提供了一系列优惠,如农业补贴,费税减面,家电下乡等。他认为这些福利有可能在突然的全面一体化户籍改革中消失。

    另一名网友则建议改革可以从某些省份先行先试,如果效果好,再推行到全国。

    然而,网友“119.123.248.x”则认为:“户籍制度原本的意义是便于管理人口,但现在却成了限制人民迁居自由、制造城乡差别、剥削农民工、甚至是敛财的工具,应该予以取消。”

    另外,网友“71.133.107.x”对户籍改革的前景表示比较乐观,他认为:

    1、户口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与计划经济相适应。与现在的市场经济(或者准市场经济)严重不协调的。如果想把经济搞好,就要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市场,不但包括生产资料,资本,还包括人力资源。所以就要求劳动力的自然流动。

    2、户口改革不会触动上层的既得利益阶层。废除户口会让经济发展更加有活力,让国人实现真正的迁徙自由也为当局加分。所以户口改革要比较政治体制改革的阻力要小的多。

    户籍制度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颁布结束了建国初期人口自由迁徙的历史,此后在户籍的约束下,“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成了中国人习以为常的生活轨迹。日前,部分小城镇的户籍制度已经放开,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也推出“户籍新政”。但户籍整体改革依然如“坚硬的稀粥”,破冰之路任重道远。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古代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追溯到战国时期,以征赋派役户籍制为主。新中国建立以后户籍制度的变迁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58年户籍管理制度正式确立,标志着自由迁徙期的结束和严格控制期的开始,1978开始进入半开放期,户籍制度的改革也逐渐由小城镇向全国拓展。

建国后中国户籍制度大事记

 第一阶段:1949-1958 自由迁徙期 

    这一阶段中国对人口迁徙管束较为粗放,表现为:外来人口进入城市很容易,3天内到有关部门登记暂住户口,居住时期超3个月,就可申报常住户口。

    1954年,中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 

    195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开始统一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 

第二阶段:1958-1978 严格控制期  

    这一阶段中国对人口迁徙的管束十分严格,表现为:不仅确立了专门的户籍管理制度,对人口流动进行严格控制,还在新颁布的宪法里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户籍制度开始成为限制人口流动的一大枷锁。 

    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户籍管理制度确立,中国政府开始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

    1963年,依据是否拥有计划供应商品粮中国将户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标志着二元化社会经济体制影响下的户籍管理二元制的正式确立。 

    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此后一直没有恢复。 

    1977年11月,规定每年从农村迁入市镇的“农转非”人数不得超过现有非农业人口的1.5‰。 

第三阶段:1978年以后半开放期  

    这一阶段中国对人口迁徙的管束逐渐放松,表现为:一些地区宣布取消“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的 “二元制”户籍登记管理模式,实行“一元制”模式,统称为居民户。户籍改革也开始由最初试点的小城镇向全国范围扩展。 

    1985年7月,《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颁布,允许暂住人口在城镇长期居留。 

    1992年8月,小城镇、经济特区、开发区实行“当地有效城镇户口”制度。

    1994年,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并逐步实现证件化管理。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各地纷纷宣布进行“取消指标限制、实行准入制度”、“打破城乡界限,实行城乡户口登记一体化”等户籍改革。 

    200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中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到2020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将基本建立。  

    2009年2月上海颁布 “户籍新政”,规定持上海市居住证满七年,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七年,依法纳税,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无违法记录者,可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来源:经济观察网

最后更新 ( 2010-02-26 10: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