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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利益集团政治参与的特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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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浙江学刊 2010.2

摘要:在利益的驱动下,各个利益集团以各自的方式参与到政治活动中去,衍生出多元的利益诉求和复杂多样的参与方式。比如在社会转型期诞生的私营企业主,他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越来越多的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构成了新时期利益集团政治参与的重要方面。但是,由于内部关系复杂,缺乏政治参与技巧,其政治参与也是制度化和非制度化并存。

  提要:  在当前转型期的背景下,我国利益集团呈现不平衡发展,并且在不断分化、重组,他们对政治的参与也呈现出各自的特点。因此,对我国利益集团政治参与的特点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利益集团  政治参与  特点

  一、利益集团释义及分类

  所谓利益集团,就是指具有共同利益和价值认同的人,为了维护或实现某种共同利益而结合在一起的团体,他们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最大限度地参与政治过程,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以实现团体成员的最大利益。

  中国利益集团的产生是中国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发展的产物。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整个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分化和重组,原有的社会利益格局被打破,新的利益群体和利益阶层逐渐形成并分化组合。加上政治民主化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快,公民民主意识的觉醒,以及现代交通、信息技术的发展,这一切都为中国利益集团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条件,而各种因素的聚合使转型期中国利益集团的凸现成了客观的必然。

  目前我国的利益集团涉及范围广泛,形式多样,从不同角度可以作出不同的划分。从其社会性质划分,主要有合法的利益集团,如各政党,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各种学术团体,以及未经审批但追求的是合法利益的民间性利益集团、公益组织等,也存在部分非法的利益集团,如走私集团、地下传销组织等;从其组织化程度划分,有社团性利益集团,如各类社团、协会、商会等,也有非社团性利益集团,如当前的农民工利益集团,没有固定的组织,也没有固定的活动,具有分散性,只有当某一件事情发生时,与该事情有利害关系的人才会自动的集合在一起,待该事情解决之后又会各自散去;从其活动目标划分,可分为经济性利益集团和非经济性利益集团,前者以追求特定群体的经济利益为目标,如各经济团体,行业协会等,后者则大多从维护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出发,如消费者协会、环境保护组织等;从其利益趋同性划分,有特殊获利者集团、普通获利者集团、利益相对受损者集团和社会底层集团。虽然中国现阶段各利益集团形态多样,但发展很不平衡,从整体看利益集团的发展还不成熟。

  由此可见,我国利益集团的类型多样,范围广泛,并且随着利益集团的发展,各类利益集团的政治化趋势日趋明显,利益集团在政府政策制订过程中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大。为了进一步实现和维护本集团的期待利益和既得利益,他们越来越关注政府的决策,并利用自身现有的条件,通过自身所掌握的信息和资源,介入国家的政治生活,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广泛的参与、影响甚至主导政府的决策。

  二、中国利益集团政治参与的范围与方式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依据不同的标准,公民的政治参与可以划分出不同的类型,并且出现集团化趋势,即利益集团。这些利益集团通过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进而影响甚至主导政府决策,以实现和维护集团的共同利益。目前,我国的利益集团主要在以下范围内影响社会政治生活:

  () 以国家的重大方针和重大问题为中心,进行民主协商

  我国已形成的政治总格局决定了我国的利益集团与政府之间是一种协商关系。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也是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各民主党派与一些社会团体都是各自领域的利益的代表者。这种政治总格局不是人为选择的产物,而是由历史发展所决定的。利益集团的发展与政治参与只能在协商对话的基础上,对共产党的代表功能起到补充和辅助的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了不断的充实和完善,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各民主党派与一些社会团体其参政议政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主要体现在: (1) 参加国家政权,并在各级机关、人民政协中担任领导职务; (2) 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以及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决策; (3) 参与对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等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4) 组织调研,即人民政协利用现有条件,选择政府和人民群众都十分重视和关注的民生问题,组织调研,通过调查研究,在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 (5)民主评议,即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和爱国人士积极、主动、广泛的参与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活动,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国家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讨论评议,有利于党政领导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 影响中央、地方立法以及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

  这涉及到各类利益集团对政治的参与。目前,各民主党派、工、青、妇等官方或半官方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固定的制度渠道参政议政,即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制度、信访制度等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与此同时,其他利益集团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影响地方立法和公共政策的执行就是其重要方面。

  对地方立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 利用本集团成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影响地方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这是一种合法的影响方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即是如此。(2) 利用个人拥有的社会关系网,直接或间接影响地方立法活动。特别是某些垄断利益集团,就是利用并通过这种关系网中的亲戚关系、同学关系,或是上下级关系直接或间接接触立法决策者,表达其利益诉求,使之通过有利于自身的法律。

  利益集团还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利益集团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影响包括:有的利用本集团成员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如通过人大、政协提案形式;有的利用个人拥有的社会关系网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有的通过制度性或非制度性的参与途径,前者如听证会,后者如自杀、群体性突发事件,这主要表现在弱势群体中;还有的通过网络等途径,将其利益诉求传达到政府相关部门。利益集团除了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施加影响以外,还尽力影响其执行。这就是改革开放过程中政府政策实践中所面临的困扰,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

  我们说每一项政府政策的出台是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因此总会有一部分人受益,一部分人受损。那么利益受损阶层就会对公共政策的执行施加影响,尽力维护本集团的利益。在利益冲突背景下产生的政策执行博弈已经成为政府公共政策执行遭遇困境的主要诱因之一。主要表现在:政策附加、政策替代、政策残缺、政策敷衍、政策截留、政策抵制、政策合谋、政策寻租等等。

  三、中国利益集团政治参与的特点分析

  利益主体的多样性引发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最终造成了中国利益集团的不平衡发展。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已经不平衡的社会各个利益集团又出现了不断分化、重组,他们对政治的参与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 利益集团参与的集团利益性特征突出

  利益集团是指具有共同利益和价值认同的人,为了维护或实现某种共同利益而结合在一起的团体。因此,集团利益性是利益集团政治参与的最根本特点。利益成为主导利益集团行为的基本依据,并以此为轴心衍生出了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也正是在利益的驱动下,激发了利益集团的政治参与行为,同时又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与矛盾。因此,任何一个利益集团,参与、影响并最终做出政治决策的出发点,都是最大限度地维护本集团的最大利益。《物权法》历经七稿的激烈讨论才最终得以颁布实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引发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激烈反应都说明了利益集团的集团利益性特征。

  () 利益集团参与的职业化表现明显

  依据对利益集团的定义,我们发现,是某些共同利益的存在使不同主体联合到一起。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联合到一起的主体,又都是具有相同或相似职业或阶层的人,对于本行业或阶层具有共同、一致的利益诉求,从而构成利益集团在政治参与过程中明显的职业性特征。比如私营企业主阶层、中国律师协会、消费者协会等,他们分别代表的是私营企业主、律师和消费者。而且这种在特定职业基础上形成的利益集团不可避免地会极力彰显该集团的影响力,表达本集团的利益诉求,保护本职业阶层的特定利益。该类利益集团的发展遵循这样的规律:相同或相似职业或阶层的人(一般都是精英分子) →基于共同的利益组成利益集团维护本集团的共同利益其政治影响力提高利益集团不断壮大吸引更多的精英分子参加进来集团力量进一步壮大更好的维护本集团的共同利益。

  依此逻辑,当越来越多的具有相同或相似职业的精英分子联合到一起,该集团的力量和政治影响力也会愈加强大,这种职业性特征也将更加明显。

  () 利益集团参与能力的不平衡性与寡头化趋势

  目前,我国强势利益集团和弱势利益集团多元并存,但发展是不平衡的。强势利益集团高度的组织化,拥有高素质的成员,有固定的、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掌握着资源优势和话语权,他们通过自身拥有的以及在此基础上创造出的一切有利条件影响政府的政治生活。相比之下,弱势利益集团组织化程度比较低,成员素质不高,没有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自身力量比较分散,没有资源优势和话语权,在与强势利益集团的博弈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甚至逐渐被边缘化。这种实力的不平衡导致了他们政治参与能力的差异,不仅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色彩,而且在同一地域之间也表现得尤为突出。前者主要是因为自然地理条件的制约和历史传统造成的资源分配等方面的不平衡;后者主要是在同一地域范围内,强势利益集团和弱势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博弈问题。

  正是这种不平衡发展造成的利益集团之间力量的悬殊,形成了强势利益集团和弱势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局面。在二者博弈的过程中,两级分化现象愈加突出,出现了政治参与能力上的马太效应,甚至强势利益集团开始出现寡头化趋势。这种精英的寡头化,使得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对他们越来越反感、抵触,趋势就是二者之间的裂痕在加深。尽管政府在制度设计上开始向弱势利益集团倾斜,开始有意识的扶持弱势利益集团的发展,但是,面对强大的强势集团,这样的努力每一步都很艰难。

  () 利益集团利益诉求多元化和参与渠道多样化

  我国利益集团由于力量发展的不平衡,政治参与能力的强弱,衍生了多元的利益诉求。一方面,作为改革最大受益者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在经济上富裕后,进而提出政治上的诉求。因此,他们对改革等政策的预期更为关注,只要他们预感到改革的推进会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时,他们就会通过各种手段对改革施加各种影响,使得触及既得利益者的改革政策无法顺利推行。另一方面,作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利益集团则恰好相反,尽管他们对政治生活投入了大量的热情,但在与强势集团的博弈过程中,往往显得无可奈何。可以说,其利益诉求长期处于被压抑的状态,故他们更渴望通过相应的改革,改变自身的弱势状态。当有利于他们的改革推行时,他们压抑的利益诉求一下子迸发出来,但处于弱势地位的不同利益集团有着不同的利益需要,在改革和社会转型过程中形成了多元并存的利益诉求格局。此外,在不同强势集团之间,不同弱势集团之间以及强势集团和弱势集团之间也是多元利益诉求并存,由此产生矛盾和冲突不断。

  多元的利益诉求导致其参与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第一,通过投票选举自己在政治上的代言人。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各个利益集团可以通过行使选举权选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式,使他们成为本集团的利益代言人。第二,通过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表达利益要求。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因其虚拟性,即时互动性等特点,受到越来越多的青睐,特别是一些力量较小的利益集团。他们常常通过网络表达自己在现实中无法获得满足的利益需求。即通过网上跟帖,网上签名,网上请愿等形式,将自己的意见真实地表达出来,进而传达给政府,从而影响政府的公共决策。

  () 利益集团参与的制度化程度低

  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就是指政治参与的制度规范在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和人们参与的时间过程中获得价值认同的模式化的过程。它具有参与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参与目的及行为的可期望性;参与价值的认同性;参与行为的模式化和过程性等特征。反之,超出现有的正式制度框架内的活动就是非制度性的政治参与活动。日前我国利益集团的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普遍较低,具体表现为二个方面:其一,政治参与的规范化、法治化程度低。政治参与的制度化要求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以便各个利益集团都能以合法有序的方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但我国利益集团的不平衡发展,强势集团手中掌握绝大部分资源,从而影响甚至主导政府决策。相比之下,弱势集团则无法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通过合法的方式预期到自己的利益,从而会寻求一种制度之外的参与方式。其二,政治参与的价值认同度低。价值认同性,要求各个利益集团对现有的政治规范、制度设计达到普遍认同,并愿意在既定的规范下解决争端。但是,我国的利益集团特别是既得利益者,为了维护本集团的既得利益,实现预期的更大利益,通过各种手段影响政府决策,甚至不顾法律的规则。而作为弱势集团的一方,则是没有渠道和能力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往往成为被压制的一方。当他们走头无路的时候,可能会选择极端的方式表达对政府的诉求。

  () 利益集团参与的独立性差, 对政府的依赖性强

  从一定意义上讲,我国的改革开放过程就是对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过程,通过调整改变资源的原有占有状态,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阶层的分化,为利益集团的形成创造了条件。因此,我国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自始至终与政府密不可分。因此,他们具有浓厚的官员色彩,其政治参与也表现出强烈的政府依赖性。由计划向市场的体制转轨过程中转化而来的政治精英即是如此。所以,这预示着他们很难摆脱这种联系而独立自主地参与到政治生活中去,他们正是通过这种特殊的联系,依附于政府,从而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而弱势利益集团因个体分散性,成员素质普遍偏低,政治参与能力低等因素的影响,其政治参与的独立性更无从谈起了。

  () 利益集团参与方式的不稳定性和发展性

  在利益的驱动下,各个利益集团以各自的方式参与到政治活动中去,衍生出多元的利益诉求和复杂多样的参与方式。比如在社会转型期诞生的私营企业主,他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越来越多的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构成了新时期利益集团政治参与的重要方面。但是,由于内部关系复杂,缺乏政治参与技巧,其政治参与也是制度化和非制度化并存。

  一方面,他们积极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参与政治活动,比如,积极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级工商联组织,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另一方面,新兴的私营企业主仍然保存着原有阶层的某些特点,而且内部关系比较复杂,文化程度、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参差不齐。因此,他们对政治的要求也不尽一致。当他们的某些利益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无法得到满足时,一部分人就开始在制度之外寻求捷径,比如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政府官员的特殊保护。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政治参与是有序性与无序性并存,具有不稳定性,也正是这种不稳定性预示着未来利益集团的政治参与方式具有发展性。即随着政治民主化的推进和市场机制的不断健全,利益集团成员素质会的不断提高,其政治参与的制度化也会更加完善而趋于稳定和有序。

  四、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利益集团的发展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大量的信息和原料,不仅有利于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也有益于民众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及其整体素质的提高。但是,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利益集团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各个利益集团在力量上是不平衡的,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也参差不齐,制度性参与和非制度性参与并存。因此,政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健全市场机制,加快政治的民主化进程,平衡各种利益冲突,将各个利益集团政治参与行为纳入到制度化和法治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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