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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专业协会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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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给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加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也显现出一些局限性。如何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不变的前提下,突破家庭生产经营的局限,引导农民组织联合起来,实现生产经营的专业化、规模化,已成为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面临的一大课题。

  针对这一问题,各地政府及广大农民群众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初步形成了发展专业协会、推广公司加农户、引导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成立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几种有效的解决方式。根据目前我国农村、农民的实际情况,优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除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外,还应全面鼓励其它几种形式的发展,特别是应大力倡导发展以农技协为代表的各种专业协会组织。

  农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成功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已被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实。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对于我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但是,农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还属新生事物,在全面推广发展的实践中,还有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需要逐步解决。如:专业合作社是以资产联合为核心的,实行统一生产、经营的紧密合作组织。而目前农村中真正愿意从资产到生产全面合作、统一经营的人还不多,直接发展合作社或过分单一地发展合作社,对于广泛地推动引导农民由分散走向联合不利;合作社是具有资产注册的法人实体,能够承担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目前我国广大农民还不具备依法统一化经营的素质与能力;目前在农村已审批挂牌的许多专业合作社,还没有形成真正的资产联合,其实质仍是协会性质;农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如何与中国农村、农民以及国家政策、社会服务相对接,需要经历一个实践的过程。

  从中国目前农村的发展现状看,专业协会对于解决家庭生产经营局限性问题,更具可行性与实效性。以农技协为代表的各种专业协会,是在我国农村实践中经过多年发展形成的一类协会性农民组织。它们多是以农业技术合作为先导,进而开展生产、经营等多方面合作。专业协会是发展建立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基础,也是必要的补充。

  第一,技术问题是农民在生产实践中首先遇到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解决技术问题最容易形成农户之间的联合。目前农村绝大部分农民还处在无组织、非联合的状态,引导农民组织联合起来,是优化生产经营方式的首要任务。而发展技术合作是完成这一首要任务最现实有效的途径之一。第二,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农村需长期坚持的基本制度。协会组织形式既联合又分散,既便于联合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问题,又适合家庭承包经营基本体制的坚持与运行。第三,农民协会组织的联合协作是一事一议,自愿参加,没有连带经济责任,不会形成大规模的债务关系和复杂的经济纠纷,适合我国农村发展现状。第四,农村专业协会组织由技术合作到生产合作、经营合作,由浅入深,由单一到全面的合作实践,是培养锻炼广大农民合作意识与统筹生产经营能力的重要阶段,是建立完全一体化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基础,是现代农业合作体制发展形成不可缺少的准备阶段。目前注册的绝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都是由农技协组织发展而来的。第五,经过近30年的发展实践,农村专业协会组织已经形成了很多好的经验和成功的模式,并被广大农民群众所熟悉和接受,与其它几种模式相比,具有深厚的发展基础。

  总之,专业合作社是成功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但在中国农村实践中的大规模实行还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而发展专业协会组织简便易行,实效性强,是发展建立合作社的重要基础和必要的补充。因此,优化生产经营方式,在积极发展合作社的同时,还要大力发展专业协会组织,以便更加广泛有效地解决家庭生产经营的局限性问题,更加顺利地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改革与优化。

来源:《吉林日报》